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函轉內政部辦理防制妨害兵役宣導,請貴校配合宣導,請 查照。

一、依據內政部115年4月13日台內役字第11511604472號函辦 理。 二、依109年至114年統計資料顯示,妨害兵役案件中,以「經 催告仍未返國,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或徵集者」為最常見 類型,其比例高達61%,此類案件多屬當事人對妨害兵役相 關規定認知不足所致。究其原因,現行兵役制度之宣導多 集中於役男接近服役年齡階段,就學期間之學生及家長接 觸妨害兵役相關法令資訊相對有限,顯示宣導時點確有提 前之必要。 三、經參考國外制度,部分國家透過公民教育等方式,使學生 及家長及早了解妨害兵役相關規範與界線,以降低因資訊 不足所產生之誤解或違規風險,嗣於「115年全國役政推 工作檢討會報」決議,「兵役制度之核心在於維持國家整 體防衛能力,因應當前國際情勢日趨複雜,透過教育體系 建立國民正確之法治觀念至為重要,防制妨害兵役之觀念 亦應自教育端向下扎根、逐步形塑社會共識,避免僅能事 後消極處分,而未能發揮預防與嚇阻效果」,爰該部製作 學生版及家長版輕量化E-DM樣稿(如附件),請透過學校 官網、公告系統、班會、或親職講座等既有校園宣導管道 協助轉知、刊載或張貼,以柔性提醒方式強化在學役男對 妨害兵役制度之正確認知。 四、另提供可編輯修改之Adobe Illustrator(AI)原始檔、妨 害兵役防制向下扎根之宣導策略與推動作法文字檔及簡報 檔(下載路徑:https://pse.is/8vf2f2),以利學校依實 際需求調整運用,簡報檔元素亦歡迎下載多加利用